信息编号: | 1651226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佛山市大良街道中心城区次干道环卫、绿化等综合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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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大良街道中心城区次干道环卫、绿化等综合管理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证书、证照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验证(原件核后退还),未能提交的将有可能被视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具备绿化养护、道路清扫与保洁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授权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佛山市顺德区园林绿化企业诚信手册,须提供诚信手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经政府相关部门同意从事该项业务的证明文件,须提供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工商注册地在佛山市顺德区外的投标人,须具有经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加具了意见的《佛山市顺德区外来环卫企业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表》,须提供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 6、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7、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得以单独投标人或组成其它联合体等其它任何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申请。 8、两个或以上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同时进行投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申请。 9、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 10、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4月25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4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非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一份)。 八、现场勘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3年5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至2013年5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县东路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二号会议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5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县东路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二号会议室。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3个工作日,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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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4/18至 2013/4/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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