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阳光水岸东延绿化工程已由宜阳县阳光水岸工程指挥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为宜阳县阳光水岸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宜阳县阳光水岸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编号:宜政采[2013]58号。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宜阳县阳光水岸东延绿化工程主要是对洛河宜阳城区段南岸东延堤岸进行绿化及绿化配套灌溉管网敷设。 3.2建设地点:洛河宜阳县城区段南岸,涧河桥至县界段。 3.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设计图所列全部工程的施工。 3.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 一标:洛河宜阳城区段南岸涧河桥1+303至3+032段绿化及绿化配套管网; 二标:洛河宜阳城区段南岸3+032至5+053县界段绿化及绿化配套管网。 3.5工期要求:20日历天。 3.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纯绿化施工企业不需提供),2010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专业)或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绿化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纯绿化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不需提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报名,但最终只能中1个标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4月 24日至2013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127房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年来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能证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标段,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5月15日下午15:30时,地点为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体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阳光水岸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红旗中路35号 邮 编:4716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700819985 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127房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3216821 传 真:0379-63216821 监督单位:宜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宜阳县财政局二楼(宜阳县李贺大道) 邮 编:4716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8872172 2013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