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6579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盐城市软件园二期3#、6#-9#楼中心区域绿化及园路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由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软件园二期3#、6#-9#楼中心区域绿化及园路工程已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盐开经发【2011】120号《关于同意盐城国际软件园和服务外包基地二期项目立项的批复》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措解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项目绿化工程施工的投标。 二、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软件园二期3#、6#-9#楼中心区域绿化及园路工程。 2、工程地点: 软件园二期3#、6#-9#楼中心区域。 3、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4、质量标准: 合格。 5、计划开工时间: 2013年5月25日。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该标段:软件园二期3#、6#-9#楼中心区域绿化及园路工程,施工面积约36000平方米,投资额约420万元;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的学历,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至少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2年11月—2013年4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清单需要单独出具,每人一份,且注明缴费起止时间,有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系统(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3年4月26日16:00时至2013年5月6日16: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4月26日16:00时至2013年5月8日16: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报名联系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本工程招标人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 贰拾壹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 帐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8587321),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313室)开具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但仍存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一、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三、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8197118。、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0515-88587313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李兴国 法定代表人(盖章):葛永健 联系人:何昊 15851050608 联系人:孙建标 18921883345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中心525室 地址:盐城宝龙广场公寓楼南楼七楼701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软件园二期3#、6#-9#楼中心区域 绿化及园路工程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应提供的原件材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2、拟投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2年11月—2013年4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清单需要单独出具,每人一份,且注明缴费起止时间,有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缺以上资料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招标最低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 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绿化部分): 3.1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清单项目的顺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3.2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数量与综合单价相乘不等于合价的或合价之和不等于投标总价的,每有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3.3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4 扣分约定(园路部分): 4.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4.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4.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4.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4.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9~20分,以0. 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本工程采用远程评标)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 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 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 季节性施工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一页扣.0.1分。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
报名期限: | 2013/4/26至 201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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