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7500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淮安市关城大沟及周边整治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淮安市园林局的关城大沟及周边整治景观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申请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审查。 2、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淮安市南互通高速出口往西100米处 (2)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1800万元 (3)招标内容:景观绿化工程;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5月 4、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 (6)资格审查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外地进淮企业还应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前办理园林绿化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到淮安市园林局规划建设处办理;相关资料准备:投标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身份证、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许可证,以上均要原件备查); (8)企业取得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9)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资格审查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12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投标申请人及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申请人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12)本项目拒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7、其他:根据苏建招[2010]33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招标人将组成面谈小组,并邀请淮安市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在开标前组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集中约谈,并要求对关键性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二)、考虑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时间安排,招标人将组织两次面谈,第一次面谈在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到开标之间择日举行,第二次面谈将在开标当天唱标之前,面谈会议将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举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可根据自身时间安排,选择参加其中一次面谈会议,投标人未按规定参加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三)、面谈会议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签到,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将取消面谈的资格; 3、招标人致辞,宣布会场纪律和招标人、公证机构、监督部门等有关人员姓名; 4、公布到达法定代表人面谈现场的投标人名称; 5、核查到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实法定代表人身份; 6、招标人宣读面谈关键性内容,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出书面承诺;7、公证处宣读面谈的情况,并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当面签字确认。 (四)、面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当面确认拟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当面承诺本单位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否则,愿意放弃在工程所在地一定期限内的投标权; (3)当面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4)当面承诺一旦中标,中标项目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绝不违法分包、转包; (5)当面承诺不进行恶意投诉,以及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正当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6)其他必须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承诺的内容。面谈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1、投标人针对本工程的投标报价、组价形式、企业业绩等影响评标结果的重要内容; 2、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做出额外让利等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范围的不合理内容; 3、与本工程投标无关的其他内容。 (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集中面谈。集中面谈情况招标人将予以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承诺作为记录的附件,参加面谈的人员应当签字确认。在开标时,招标人将面谈的情况予以公布、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承诺的方式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8、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要求,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的,招标人将采用“评分排名法”方式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9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则邀请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 9、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资格预审文件费用100元在资格预审时现场缴纳,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交易员证原件到资格预审和开标现场)。 10、请投标申请人与2013年5月15日,9时前,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报送资格预审材料。迟到的资格预审材料将被拒收。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开发区海口路9号留学生创业园22楼 联系人:王尉电话:0517-89866061邮编:223001 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9日 |
报名期限: | 2013/5/2至 201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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