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7881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永兴县桃源河、金银大道东段、南站路改扩建项目融资代建招商(第二次) |
工程简介: |
为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政策支持,互利双赢”的原则,经永兴县人民政府批准,授权永兴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决定对永兴县桃源河、金银大道、南站路改扩建项目采用融资代建模式建设方式面向国内公开招商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方式 1、建设方式:本项目采用融资代建模式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贷款期限原则在五年以上。 2、主要建设内容: 2.1桃源河项目:路线全长约3.24公里。其确切建设内容以经审定后的设计文件为准,应包括路基、河道、涵洞、绿化、亮化等交通标线及附属工程; 2.2金银大道东段项目:路线全长约800米。其确切建设内容以经审定后的设计文件为准,应包括路基、路面、涵洞、绿化、亮化等交通标线及附属工程; 2.3南站路扩改建项目:路线全长约1050米。其确切建设内容以经审定后的设计文件为准,应包括路基、路面、涵洞、绿化、亮化等交通标线及附属工程。 3、代建工期:工期2年。 二、项目结算标准: 工程的预决算套用现行《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费用;亮化安装工程的预决算套用现行《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费用;园林绿化工程的预决算套用现行《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费用。材料价格按郴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施工同期价格执行;文件中没有的主材,则由建筑材料考察摸底小组通过实地考察,确定合格供应商,材料价格不得超过供应商的发布价格。 三、招商条件 (一)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且企业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良好,能承担本项目的投资,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和地基与基础工程壹级、园林古建筑工程叁级、水利水电工程贰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无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 (含中级)职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0]109号文件要求。 (二)本工程采用预交保证金壹仟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转入或存入永兴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由双方共同管理的专户)。在完成招商招投标程序后,中标人或者公司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前期工程经费,存入招商招标人指定账户,用于支付该项目前期的征地、拆迁、报批开支,并在项目交工后偿还。未中标的报名人或者公司缴纳的保证金,在完成招标程序后,7天内全额退回(不计利息)。 (三)报名条件:①报名时须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B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与资格条件相关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环保局一楼)报名;②、郴州市外企业报名时还必须携带企业所在地建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及上述证件原件并填写《入郴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办理入郴手续;再到永兴县住建局办理入永登记。③、省外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入湘登记,并在报名时必须由法人代表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按以上①②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④、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招商招标。如有2家以上有意投资商报名并符合要求,则按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商,在符合要求的条件下按投资商承诺下浮该项目审计后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百分比确定投资建设方,下浮百分比大的优先,如投资商只有一家,将按相关程序确定投资建设方。 四、联系方式 招商招标人:永兴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时间:2013年 05月 06日至2013年05月10日 报名地点: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环保局一楼) 招标方联系人:李慧勤(0735-5678908) 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福媚 0735-2821989 |
报名期限: | 2013/5/6至 2013/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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