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评标办法:
9.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与质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的方法,评出中标人;
9.2.中标原则:经评委评审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由招标单位选择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9.3.评标内容、分值设置及评标细则
本次综合评估法评审因素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与质量、投标报价合理性,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9.3.1 投标报价:(满分80分)
以初步评审确定的基准价得满分80分,经评审的投标总价偏离基准价的每高1%扣2分,不足1%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初步评审得出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9.3.2 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2分)在统计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时,应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满分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满分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的保证措施;(满分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满分2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满分1分)
(6)项目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满分0.5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1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1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满分2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满分0.5分)
9.3.3工期与质量得分:(最多得3分)
不满足招标工期和招标质量等级的不得标;满足招标工期得3分。
9.3.4 投标报价合理性:(最多扣2分)
(1)合理性分析的评标基准值=标底综合单价;
(2)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偏差率超过+10%~-20%且合价偏差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每项扣0.02~0.05分,最多扣2分。
9.3.5.项目负责人业绩(最多得2分)
对于投标建造师承担的工程获得苏州市级市优、江苏省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2012年度苏州市级市优(姑苏杯)加0.3分/个,2011、2012年度江苏省省优(扬子标)加1分/个; 2010、2011、2012年度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加1.5分/个。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对于投标建造师承担的工程获得苏州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2012年度苏州市市级加0.1分,江苏省省级加0.3分,国家级加0.5分。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加分办法具体详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执行。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10. 招标人地址:乐余镇
联系人:倪煜洲 传真:0512-58660711 电话:0512-58962809
1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杨梅玉 传真:0512-58116115 电话:0512-58116115
12.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组组长信息:
姓名:曹峰 职称:工程师 上岗卡号:苏招E0486 电话:0512-58116115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年05月14日至2013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