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0605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泸州市市级国有苗圃规划编制景观道路广场及附属设施工程、管理用房及锅炉房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四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GC20130520003所属地区泸州 项目名称泸州市市级国有苗圃规划编制景观道路广场及附属设施工程、管理用房及锅炉房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0日截止时间2013年05月24日09时30分 泸州市市级国有苗圃规划编制景观道路广场及附属设施工程、管理用房及锅炉房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泸州市财政局以泸市财[2012]232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泸市发改比选备[2013]040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 项目名称 泸州市市级国有苗圃规划编制景观道路广场及附属设施工程、管理用房及锅炉房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镇花博园内 实施时间5月动工,6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或改造方案图)、工程量清单。 建设资金 市财政资金解决,已落实。 其他 第一施工段泸州市市级国有苗圃规划编制景观道路广场及附属设施工程发包价178.44万元中包含暂列金额15.13万元; 第二施工段泸州市市级国有苗圃规划编制景观管理用房及锅炉房工程发包价122.28万元中包含暂列金额10.43万元; 第三施工段泸州市市级国有苗圃规划编制景观安装工程发包价61.54万元中包含暂列金额5.99万元; 第四施工段泸州市市级国有苗圃规划编制景观绿化工程发包价123.55万元中包含暂列金额11.37万元。结算按合同条款约定。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泸州市市级国有苗圃规划编制景观道路广场及附属设施工程 施工2泸州市市级国有苗圃规划编制景观管理用房及锅炉房工程 施工3泸州市市级国有苗圃规划编制景观安装工程 施工4泸州市市级国有苗圃规划编制景观绿化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第一施工段: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第二施工段: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第三施工段: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第四施工段: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3)其他要求: (1)第一施工段: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实行项目经理(建造师)压证施工制度,且中选人承诺提供上述人员的执业注册证书后才能签订施工合同,至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第二施工段: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实行项目经理(建造师)压证施工制度,且中选人承诺提供上述人员的执业注册证书后才能签订施工合同,至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第三施工段: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实行项目经理(建造师)压证施工制度,且中选人承诺提供上述人员的执业注册证书后才能签订施工合同,至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第四施工段: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比选申请人可以就以上四个施工段同时报名参加比选,但参加报名和抽取中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分别不同的项目负责人,按施工段分别编制比选申请函等资料,若同时抽中成为二个或以上施工段的中选人,则保证每个施工段施工是独立的施工队伍;(3)选择A种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帐单上注明“具体比选段工程项目名称比选保证金”,并将“银行进账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传真至0830-3103974;(4)现场审核的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3年05月2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3年05月24日09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所 开户银行:泸州市商业银行忠山支行 (行号:313657000045) 账 号:2010900000084140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施工1E.固定价 / 178.44 8.92 施工2E.固定价 / 122.28 6.11 施工3E.固定价 / 61.54 3.08 施工4E.固定价 / 123.55 6.18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3年05月24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州市忠山公园内创园办底楼会议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 地 址:泸州市忠山公园内创园办底楼会议室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830- 3197707 传 真:0830- 3103974 电子邮件(E-mail): 2013年05月20日 (公章) |
报名期限: | 2013/5/20至 2013/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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