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其他条件:
一、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二、申请人在中标后必须在灌云县注册法人或非法人分公司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灌政办(2006)50号文件.
三、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及可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原件)。
五、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连建综[2009]483、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文等;
六、执行苏建管企(2008)19号文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省辖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三级项目经理除外”;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
七、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八、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缴责任。
九、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十、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十一、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十二、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
十三、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110号文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十四、本工程执行苏建价[2008]67号文《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十五、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十六、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报名时凭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二份)前来报名;
评标办法:本标段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1)投标报价73分; (2)施工组织设计20分;(3)业绩5分;(4)信誉2分;
一、投标报价(73分)
①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73分;
②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基准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授权代表抽取确定,抽签授权代表由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在现场随机抽签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6%、97%、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
2 、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现场施工场地条件,做出合理的现场平面布置。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3分。
4、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1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9、交通疏导方案及外部矛盾协调措施。2分
9、冬季、雨季施工、成品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10、工程项目工会的组织及运行措施。1分。
11、项目经理现场答辩。2分(其中陈述分值1分,答辩分值1分)
评审要点及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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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分值 |
评审要点及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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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
人陈
述及
答辩 |
项
目
负
责
人
陈
述
分
值
0-1
分 |
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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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
人答
辩分
值0-1
分 |
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
说明: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30≤差<60。各投标文件该部分的最终得分时,取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三、业绩(5分):
1、企业业绩(2分):企业于2010年1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完工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额为10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得2分。
2、项目经理业绩(3分):项目经理于2010年1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完工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单项合同额为10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得3分。
3、
说明:(1)开标时一次性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完工证明)等原件且三者缺一不可,业绩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所有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开标时一次性递交完整,评标过程再添加的无效。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并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否则不得分)。
四·、信誉(2分 )
1、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工商注册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2、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则扣除2分信誉分值;
3、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0分;
4、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
5、备注:
5.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工商注册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5.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5.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其证明(必须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否则作为未提供处理)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五、综合计分说明:
1、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优先;
2、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3、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相同、技术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