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1429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明城墙标营门以南段修复工程二标段招标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编号: ANJ130241-03SG 招标人 南京市城墙管理处 建设项目 明城墙标营门以南段修复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3】21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明城墙标营门以南段修复工程二标段 (2)工程地点:标营门以南段城墙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施工类 (5)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 约100 日历天 (7)工程估算价: 约 2000万元 (8)招标内容:拆除、修复加固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拆除、修复加固工程 (10)工程规模: 标营门以南段城墙,长约351米 三、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且同时具有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一级及文物保护施工一级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 05 月 22 日至 2013年 05 月 29 日止(具体以网上报名时间为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招标文件与书面公告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招标文件与书面公告和招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条件: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方式进行评标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它: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2、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办理相关事宜的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指定的人员; 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明城墙标营门以南段修复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同时报名两个标段,但只可在一个标段上中标。评标时,先评一标段,再评二标段。如投标人已在一标段上中标,则不再参与二标段评标。 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三)2012年1月以来,企业在在建工程中,受过黄牌及以上处分的。 十、
招标人:南京市城墙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报名期限: | 2013/5/23至 2013/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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