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1507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凤凰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XXJHZB2013-0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已由 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经凤发改字[2012]219文件批准建设,以凤发改字[2013]61号文件批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 ,已落实。招标人为凤凰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湘西自治州吉辉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凤凰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凤凰县沱江镇蔬菜村; 2.3 规 模:该工程占地面积3437.78平方米,工程项目有:办公室133.42平方米,纪念碑48个,纪念墙2座,纪念塔1座,纪念塔广场1215平方米,碑林540平方米,后山广场255平方米,土石方、挡土墙及其他工程,计划总投资约为28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按设计施工图及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为确保本工程按时按质完工,且考虑到现场条件的制约,投标人须派该项目负责人到施工现场勘察。投标人在踏勘过程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代理机构凭建设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9家以上)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六、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人预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其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以转账的方式,在报名前转入以下指定帐号,否则投标人不得参与报名。 户 名:湘西自治州吉辉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4300151007305250001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七、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人和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入湘施工登记证(限湖南省外企业);③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三大员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④投标保证金进帐单(以到帐为准)⑤现场考察证明,以上①-⑤原件并复印件二份加盖鲜章,于2013年 5月 23日~2013 年 5月 27 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不休息)到湘西自治州吉辉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吉首市团结西路22号4栋1单301室,原州法院院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7.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时开标时间为2013年 6 月 19 日,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时开标时间为2013年 6 月 12 日。 九、本次招标公告只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及湘西自治州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凤凰县民政局 地址:凤凰县城 联系 人:龙先生 电话:0743-3221149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吉辉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箱:8233700@163.COM 地址:吉首市团结西路22号4栋1单301室(原州法院院内) 联 系 人:张先生 艾女士 电话/传真:0743-8233700 13974359189、13787439056 |
报名期限: | 2013/5/23至 2013/6/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