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北宜昌市汉宜路(东站路-白岗路)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172181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北
工程名称:

湖北宜昌市汉宜路(东站路-白岗路)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一、宜昌市汉宜路(东站路-白岗路)综合改造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2]201 号文批准建设。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一切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工程起点为东站路,终点为白岗路,道路全长 3166.283 米,规划红线宽 44 米,车行道宽 23 米,双向六车道。道路中央设 4.5 米中央分隔带,两边各设 1.5 米设施带、2.4 米非机动车道及 4.35 米人行道。道路等级:城市Ⅰ级主干路,设计车速:50km/h。路面类型:车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为联锁型面砖。
2、建 设 地 点:宜昌市伍家区。
3、招 标 范 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及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基础及照明、交通、治安监控等各类管线预埋及连接井等相关附属工程。
4、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投资
5、工 期:360 (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依照《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提供副本原件) ;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证书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证书或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承担岗位与证书上登记的一致。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证书原件) ;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执业证书) ,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且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提供原件);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
③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 201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沥青砼道路工程施工管理(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有效证明原件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考核内容,如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等材料);
④未在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
7、拟派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各 1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3人)拟承担岗位与“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的信息一致;
8、 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证书原件) ;
9、 2010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城市主干道累计长度不小于 3KM,或一级公路、高速公路累计长度不小于 10KM(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以供核查。若提供了业绩的补充证明资料必须是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否则无效。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
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后审时,应登陆宜昌市建设网“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 ,对照投标人提交的相应原件进行对比核查,如发现与“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备案信息不符且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5月27日至 2013 年6月5日下午 17:00 时,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并取得 CA 认证锁后,方可凭 CA 认证锁登录 http://219.139.130.120:8001/ychy 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 ) 。下载时间为 2013 年5月27日至 2013 年 6月18日 9 时 30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均为 2013 年6月18日 9:30 时。具体要求:
①将纸质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 七楼 707室;
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昌市城东大道 2号)七楼 707室同时进行,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之一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携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3 年5月2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西陵一路六号(汇金商务楼四楼)
联系人:余敏
联系电话:0717-6448240
报名期限: 2013/5/2720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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