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上述要求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总监)要求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随投标文件提交承诺书)。
1.2凡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投标时随投标文件提交)。
1.3外来企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外来企业承接工程项目登记备案手续(投标时随投标文件提交)。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规定时间段(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必须由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来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等材料),已出售的招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接受退回。
3、未经同意,本招标公告转载无效。公告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如有抵触,以已备案的书面版《玉林市建设工程信息登记表》为准。
4、信息发布内容由招标代理人提供,如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