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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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BGC130044-02SG |
高淳县固城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固城集镇高固路改造、黄金港市民休闲风光带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发改发【2013】17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2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东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高固路改造、黄金港市民休闲风光带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固城集镇 |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25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园林绿化面积18400 m2;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18400 m2。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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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下载标书方法: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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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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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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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价在15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以上原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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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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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4、资格后审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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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一、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一)按资格审查方法第2条执行,其中必选条件中(1)、(4)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企业在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价在15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缺一不可。二、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其它内容中的有关资料:1、根据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投标企业须持有建设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结果必须包含投标申请人名称及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姓名);2、进入我区建筑市场的区外施工企业需出具高淳区建工局备案联系单原件;3、本公告必选条件中的(2)、(3)、(5)、(7)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祥见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资格后审不通过。 | |
六、评标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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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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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
八、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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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为绿化工程,投标企业不需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a.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县招标办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c.开标前投标单位在建设银行高淳支行 投标保证金办理窗口递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经银行核实后打印投标保证金到帐确认函,确认函作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证明同时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凭据。 5、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6、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高建工字[2009]6号文的要求,对进入我区建筑市场的区外施工企业在进行相关工程的投标报名时,必须先到高淳区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02557314786)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材料外,还必须提供所有用工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高淳区建工局备案联系单原件)的不得进入工程招投标市场; 8、据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投标企业须持有建设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结果必须包含投标申请人名称及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9、开标时,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投标企业须持有建设工程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结果必须包含投标申请人名称及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姓名)、高淳区建工局备案联系单原件(区外企业)按时到场开标,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10、本公告第九条(二)款“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特指“江苏省省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京市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京市高淳区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1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是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请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12、特别说明“评审方法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是经过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方可参与A值的计算,无效投标文件的报价不参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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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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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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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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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5月29日14时21分到 2013年6月5日14时21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高淳县固城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东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高淳县固城镇 |
代理机构地址:高淳县宝塔路350号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56856585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6856585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dongke.200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