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长乐市梅文路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173120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长乐市梅文路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YSZB-2013-031
开标时间:2013-06-20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航空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YSZB-2013-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梅文路道路绿化工程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3】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航空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长乐市航空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梅文道路两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为 452万元,绿化总面积为26792平方米,本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248332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梅文路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 设计单位:福建省源野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有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的在岗人员,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其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本企业《在榕施工(园林绿化)企业登记备案手册》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园[2012]273号文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5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况。
3.6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31日至2013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150元人民币,图纸每份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采用无记名方式。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20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人必须派专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标书凭证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航空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市湖南镇福州市级标准厂房51座 ;
电话:0591-28618677;
联系人: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13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79372传真:0591-87610660
联系人:陈工、小丁、小邓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
帐户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1008 7029 3180 0188 88 ;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联系电话:0591-28201201。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应注明(可简写):长乐市梅文路道路绿化工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期限: 2013/5/3120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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