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74962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湖南 |
| 工程名称: |
湖南衡阳市船山东路(K1+420---K4+950)第三标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船山东路工程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投【2012】27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K1+420---K4+950)第三标段至第六标段工程施工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船山东路(K1+420---K4+950)工程 2.2建设地点:衡阳市珠晖区2.3建设规模:由湘江公路大桥桥东至耒水东航道大桥,全长4.95公里,其中两处下穿铁路,一处上跨京广线,两跨耒水,第三标段至第六标段长3.53公里。 2.4计划投资:以财政评审为准 2.5工期要求:800 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国务院279号令 2.8招标范围:建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9标段划分:分为四个标段。第三标段:K1+420--K2+780段工程,全长1360米,道路总宽44m,两侧设人行道及绿化带,车行道双向6车道,车行道两边为非机动车道,路面为沥青砼,人行道面层仿花岗岩板并设盲道,在K2+575及K2+705处分别设有地下行人通道。第四标段:K2+780—K3+506.5,全长726.5米,道路总宽44m,两侧设人行道及绿化带,车行道双向6车道,车行道两边为非机动车道,路面为沥青砼,人行道面层仿花岗岩板并设盲道,除路基、路面外,设内环东路互通立交,设梯道桥1个,耒水大桥西引桥采用预制小箱桥和现浇连续箱梁。 第五标段:K3+506.5--K4+165.5,全长659米,道路总宽44m,两侧设人行道及绿化带,车行道双向6车道,车行道两边为非机动车道,路面为沥青砼,人行道面层仿花岗岩板并设盲道,全线设西航道桥(主跨为110米,边跨为62米的连续刚构)一座,设半岛互通立交,设梯道桥2个。第六标段:K4+165.5---K4+950,全长784.5米,道路总宽44m,两侧设人行道及绿化带,车行道双向6车道,车行道两边为非机动车道,路面为沥青砼,人行道面层花岗岩板并设盲道,全线设东航道桥(主跨为200米,边跨为120米的双塔斜拉桥)一座,梯道桥两座,耒水大桥东引桥采用预制小箱桥和现浇连续箱梁。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第四标段注册资金8600万元(含8600万元)以上,第五标段、第六标段注册资金4400万元(含4400万元)以上,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第三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第四标段至第六标段: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建造师要求:第三标段至第六标段: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道路或桥梁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家(9家以上)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每标段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6月27 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帐 号:4401014210004190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6月9日~2013年6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建造师)持: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须注明标段)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标段)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⑥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盖单位公章)其中:(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1楼)经审核签认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并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原件)。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且已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报名时提供原件。凡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报名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报名。其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每单位限报一个标段。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套(中标单位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第三标段为2013年6月29日 9时00分;第四至第六标段为2013年6月30日 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第三标段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3年6月29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3年6月29日9时00分。第四至第六标段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3年 6月30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9时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第三标段2013年6月29日9时00分;第四至第六标段2013年6月30日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建设工程网(http://www.hnhyjs.com)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ngyang.gov.cn)上发布。 11.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 12、联系方式业 主: 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罗家塘(衡州大道旁)联 系 人:王立新电 话:0734-8862985 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704室(衡阳项目部)联 系 人:蒋洁 电 话:0734-3121200 传 真:0734-3121200 |
| 报名期限: | 2013/6/9至 2013/6/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