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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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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滩产业区启动区一期基础设施道路工程项目已经滨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盐城市新滩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黄海大道K0+000-K3+000、黄海大道K3+000-K5+372、新滩大道K0+000-K2+450、新滩大道K2+450-K4+870、东兴路2.37km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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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新滩盐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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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 建设主干道长12.612km,红线45m,总投资约人民币34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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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告共划分成5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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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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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H20130613016114522 |
黄海大道K0+000-K3+000 |
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的道路、桥涵、雨水管道建设工程 |
30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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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H20130613016114523 |
黄海大道K3+000-K5+372 |
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的道路、桥涵、雨水管道建设工程 |
30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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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H20130613016114524 |
新滩大道K0+000-K2+450 |
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的道路、桥涵、雨水管道建设工程 |
30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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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H20130613016114525 |
新滩大道K2+450-K4+870 |
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的道路、桥涵、雨水管道建设工程 |
30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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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H20130613016114526 |
东兴路2.37km |
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的道路、桥涵、雨水管道建设工程 |
300 日历天 |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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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 [公路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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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公路工程一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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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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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国家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8)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固定在职、在册人员,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附有注册建造师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9)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之日起无在建工程,【以被变更的注册建造师作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建造师中标后不得更换; (10)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1)企业2008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2008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13)省外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经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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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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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 2013年06月13日至2013年06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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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报名地点: CA锁网上报名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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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招标文件的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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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 2013年06月19日至2013年06月30日,每日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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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取地点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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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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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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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3、 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拒和开标三天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4、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办理完中标手续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账户向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交纳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以转账进账单、汇票或电汇方式缴到指定帐户(帐户名: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滨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帐号:3209222601201000332687)。投标人若未能按要求提交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投标申请人可参加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其所中标标段按最前标段顺序号确定。 6、付款方式: (1)承包人每月25日提供当月已完工程量给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提供的已完工程量后5天内审核,发包人根据每月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价格计算,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每月已完工工程量总价的5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资料归档移交发包人后三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3)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付至工程审计结算价的80%,其余款项满二年按工程审定结算价付清余款。 (4)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违约金及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款。 (5)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按施工进度分期返还给中标单位(路基顶验收合格后返还40%,水泥稳定土验收合格后返还30%,沥青路面验收合格后返还剩余30%)。 |
| 七、 |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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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1.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资格审查资料,其资格审查方可合格,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 2.1成本价:资格审查合格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85为成本价。 2.2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资格审查合格的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的报价。 2.3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97,当有效报价的数量等于或少于7家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数量多于7家但不超过20家(包含20家)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去掉有效报价中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数量超过20家(不包含20家)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去掉有效报价中最高报价、次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次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2.4评标基准价确定后,将不随技术性、符合性、商务性评审变化而改变。 3.技术性、符合性、商务性评审 技术性、符合性、商务性评审,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等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4.1评标委员会仅对技术性、符合性和商务性评审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分。 4.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基本分100分,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5分;每下浮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进位时采用四舍五入法。 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名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3如报价得分相同时,则相同得分者以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确定其顺序。 4.4若一个投标单位同时在多个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所中标标段外其他中标候选人实行依次递补。 5.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考察的权利,具体考察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
|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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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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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盐城市新滩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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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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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金泽镇练西路27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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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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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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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安文波 |
联 系 人: |
张小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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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5195100333 |
电 话: |
15996675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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