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755193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湖北 |
| 工程名称: |
湖北大冶兵暴旧址维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本招标项目大冶兵暴旧址维修建设工程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冶发改发【201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冶市文物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修缮工程 建设地点:大冶市大冶大道25号 投资金额:800万 建设规模:2320.01平方米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已完成类似规模工程业绩(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并同时持有省级文物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证明(如外省文物部门未统一核发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证的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地的省级文物部门开具有效证明)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在开标及评标期间由检察院派专人对投标人进行查询,一旦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其他条件:1.外省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在湖北省文物局办理备案手续。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取得数字证书,方可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开标时未携带CA锁,无法解密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6月09日登录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必须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标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同)为2013年07月02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与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现场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 5.2 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市文物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湛月路2号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12号 联系人:荣辉招标文件 制作人:彭文蓥 电话:13995981020 联系方式:13477754888 |
| 报名期限: | 2013/6/14至 201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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