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5523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东海县花园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 标 公 告
1、东海县东大科教投资有限公司的花园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绿化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乔灌木、花草等绿化; (3)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 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为 花园路两侧 (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 7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 年 8月8日,工期 30 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 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花园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工程项目 施工标段 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或具备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1>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不论投标企业是否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2 >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a.若投标企业属本县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单位自行前往东海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县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企业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或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查询。 (2)按“连建管【2006】636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 (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包括本省市进入本市的企业)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5)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如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因违反“苏建招【2009】140号文”规定被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在网上公告且在公告期间,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和苏清办[2009]21号文 、苏清办[2010]13号文、苏清办[2011]13号文、连清办[2010]4号文、连清办[2011]9号文、连建综【2009】483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招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后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8、投标申请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拟选派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3年 6 月 14日至2013年 6 月 20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前往东海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室报名(地址:东海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 年 7 月 5 日 9 时00分,提交到东海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公章): 东海县东大科教投资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东海县幸福北路166号6-7-2 联系电话: 0518- 87251856 经办人: |
报名期限: | 2013/6/14至 2013/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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