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5655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横店法庭广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3]13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店法庭广场绿化工程已由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东发改审批[2012] 1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阳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 东阳市横店镇明清宫街158号横店人民法庭内。 工程规模:横店法庭广场总面积为7359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5541.5平方米。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包括节假日);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 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预算价为:43894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园林绿化施工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①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②相关资料已列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数据库。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3年6月15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yztb.com/。(请点击本公告后的“招标文件”、“ 工程预算书”等字样链接下载)。 4.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于2013年6月20日17时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86691217。(注:本次招标文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4.3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 200 元(在投标确认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如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 200 元。 5、报名与投标确认 5.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应打印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确认书); 5.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21日14时00分; 5.3投标确认:投标人应在投标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内,携带网上投标报名确认书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1日15时00分,地点为: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地点在投标确认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 7、其他 7.1本工程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投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2 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备案)各一份。 7.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经投标单位盖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盘格式与内容相一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共5份。
招标人:东阳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电话:申屠红权 0579-86667302
招标代理单位:金华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黄正跃 0579-86648897
2013年6月14日 ![]() |
报名期限: | 2013/6/14至 2013/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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