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 LYSG2013-112—104
龙游灵下应氏民居修缮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龙游县溪口镇灵下村 ;
(2)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内容:龙游灵下应氏民居修缮工程,占地面积204.7平方米,建筑面积322平方米,包括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文物修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
(4)工程预算:财政审定预算价426408元,下浮区间值: 8 %~ 14 %(含 8 %、14 %);
(5)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报名条件:
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无正在被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浙检会(预)【2004】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投标文件递交前须办理过《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
3、招标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自行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gov.cn),招标文件 200 元/份,开标现场缴纳。
4、施工招标交易资格确认单办理要求见(www.lybidding.gov.cn)表单下载。
5、投标保证金与席位费请在投标截止半小时前持IC卡到综合科(320室)进行登记确认。
6、每个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捌仟 元整或办理龙游县小额工程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全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201000013409698。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 6 月 24 日 15:00 时。
8、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试行)》。
联系人:毛国君 袁红惠 联系电话:0570-7266270 7883055
招 标 人:龙游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