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6436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福州市厦深高铁诏安站站前广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FZJL第2013(005)号 开标时间:2013-06-30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诏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厦深高铁诏安站站前广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JL第2013(0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深高铁诏安站站前广场绿化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2】152号文、1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诏安县西潭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厦深高铁诏安站站前广场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9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厦深高铁诏安站站前广场绿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自2013年7月1日起算,施工工期含:因厦深高铁诏安站站前广场市政工程在2013年7月1日无法完工,由业主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协调,提供工作面给本绿化工程中标企业施工,中标企业施工须服从业主安排);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进度款支付:①工程进度款按每月的形象进度的70%支付;②余30%为质保金,养护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通过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投标期间及施工期间均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按照闽建筑[2011]39号文件规定,若中标后被查有在建工程,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3.3. 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6 月 19 日至2013 年 6 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1幢C座2501号,联系人:小郑,联系电话:13605041036)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相关资料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光盘等,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3年6月29日17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规定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6月 30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 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2013年 6 月 30 日 9 时 00 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信息网、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10.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11.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支付。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建设银行五楼 电话:0596-3330488 联系人:小郑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1幢C座2501号,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6550 传真:0596-2966551 ; 联系人:小郑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 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
报名期限: | 2013/6/19至 2013/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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