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6960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延津县烈士纪念塔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延津县烈士纪念塔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烈士纪念塔重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延津县民政局。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 延交财招标采购【2013】042号 2、工程概况: 2.1 建设地点:延津县烈士陵园内。 2.2 建设规模:延津县烈士纪念塔重建项目,建筑高度17.145米。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 期:70日历天。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工作(含变更)。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3企业2010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园林古建筑工程业绩。 4.4 2013年6月1日以来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5.1 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3年 6月 21 日- 6 月 25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机构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2010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园林古建筑工程合同原件、2013年6月1日以来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壹份,并加盖公章) 5.3 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报名时,根据(豫建建[2009]31号)的通知,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5.4 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每套人民币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 7月11日上午9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先生 联 系 人:雷女士 电 话:0373-7681725 电 话:0371—65585905 9、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 延津县住建局 0373-7623519 |
报名期限: | 2013/6/21至 2013/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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