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771090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湛江市椹川大道等六条道路改造工程BT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湛江市椹川大道等六条道路改造工程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采用BT(投资建设-移交回购)模式进行建设,由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委托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者。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湛江市椹川大道等六条道路改造工程BT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将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所有对本项目有意向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现将本次BT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1项目基本概况 1.1.1项目名称:湛江市椹川大道等六条道路改造工程BT建设项目 1.1.2项目地点:湛江市内 1.1.3资金来源:由中标人筹集。 1.1.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0205.53万元。 1.1.5项目内容(工程内容):详见附件1-2。 1.1.6建设工期:详见附件1-2的“工期要求”,所有道路工期均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至交工验收之日止。 1.1.7工程质量:合格或以上。 1.2招标范围(即BT承包范围) 招标范围为“项目内容”所需的投资及建设,由中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投资和施工、管理。中标人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项目的要求,对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移交及保修全过程负责,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将该项目的全部设施移交给招标人,包括竣工资料归档等,招标人将根据BT合同规定的方式对项目进行回购。项目立项、可研等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及安置、工程勘察设计及监理和第三方质量监控等工作由湛江市政府统筹安排实施。 1.3项目回购 1.3.1回购主体: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1.3.2回购款的组成:由中标人投入的资金、相应的回报费及利息组成。 1.3.3投资款项年利率:计算中标人所投入资金的利息时,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1+a)进行计取(a为中标人投报的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的百分比,10%≤a≤20%)。 1.3.4投资总回报率:5.0%≤b≤8.0%(b为中标人投报的总回报率,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 1.3.5回购方式:六条道路分6个单项工程、单独组织竣工验收、单独回购、单独核算,互不影响。 1.3.6回购期为36个月分3期回购。回购期的起算时间自工程交工验收之日起,止于回购款支付完毕之日。 1.4报名条件 1.4.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4.2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具备与本项目投资金额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引进资金的渠道,保证中标后项目资金能如期足额到位,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建设。 1.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两家。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联合体主办人须为项目资金的出资方。 1.4.4投标人必须具备主项或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1.4.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是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2013年 4 月份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为准)。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4.6投标报名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湛江市固定投标员IC卡或临时投标员IC卡方可报名。 1.4.7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1.4.8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其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必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信息备案手续须经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和科技教育科确认,才能在我市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活动。 1.4.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 1.5报名办法 1.5.1报名必须资料〔以下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所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人)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1)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1); (2)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及湛江市固定投标员IC卡(或临时投标员IC卡); (3)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 (5)独立体或联合体一方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独立体或联合体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9)拟派项目负责人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2013年4月份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10)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11)进粤企业及人员备案信息资料(开标时无须提交原件核对)。 注:进粤企业及人员备案信息资料须经湛江市建筑市场监管和科技教育科盖章确认。 1.5.2若报名单位在报名时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必须资料,招标人将拒绝该单位的报名。 1.5.3报名时间:2013年 6 月 25 日至2013年 7 月 1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于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报名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集中受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需交报名费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200元(含密封袋),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3年 7 月 22 日 9 : 30 。 开标地点: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 2 号开标室。 1.5.4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报名资料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1.6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1.6.1凡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必须资料的报名人均可成为投标人。 1.6.2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壹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不含投标人已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到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帐户。 1.8 工程建设准备金 中标人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叁仟万元的工程建设准备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 1.9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投资招商网(http://www.gdtzzs.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zb.zjcic.net)及省级报刊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投资招商网和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湛江市霞山民享路31号 联 系 人:黄光耀 电 话:0759-2223002 招标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3楼 联 系 人:黄艺红 电 话:0759-3289979 传 真:0759-3289637 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投诉电话:0759—3588103 |
| 报名期限: | 2013/6/25至 201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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