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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13GC060183
1.招标条件 鄞奉路(新典路-解放南路南延)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函投资[2012]20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西(南)起新典路,东(北)至解放南路南延。 建设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含地下通道一座),全长约1000米,道路标准断面宽度42米,新建相应管线及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含地下通道)、雨污水综合管线工程,附属工程等工程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4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控制价:40419307元 (其中道路交通组织管理设施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214206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临时建造师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壹级(需提交开标前三个月(2013年4月、5月、6月)的社保证明)。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4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施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项目竣工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5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应当具备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信用系统为准)。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9日09时00分00秒,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报刊)、www.bidding.gov.cn、www.nbctc.com.cn、www.cnnb.com.cn(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名汇东方2010室 联系人:董成浩 电话:0574-557174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