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大正招[2013]第011号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华侨中学场地景观工程”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连发改基建[2013]9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连江华侨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连江华侨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江华侨中学校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造价约2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7013.5平方米,预算控制价为199788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连江华侨中学场地景观工程(1)景观及铺装工程、(2)绿化种植工程(养护期为一年,半年成活养护,半年日常养护)(3)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绿榕园林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以注册证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中标明的专业为准)或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业以有关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上没写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根据榕园[2012]273号福州市园林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企业须在榕登记备案,并提供《在榕施工(园林绿化)企业登记备案手册》。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5.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图纸)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元人民币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7 月 11 日 下午 午 14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职称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规定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 .gov.cn)、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连江华侨中学 地 址:连江县江南乡光明路1号 邮编: 350500 ; 电 话:13809539348 ;传真: 0591-26103642 ; 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A座26F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0591-86293573 传真:0591-87430748 联系人:黄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注明用途: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连江华侨中学场地景观工程”,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