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7849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连云港市新海新区大村小学景观绿化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江苏润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项目连云港市新海新区大村小学景观绿化一期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连发改社发[2011]622号文、连发改社发[2012]317号文)。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新海新区大村小学景观绿化一期工程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LYGW201306004 工程标段编号:LYGW20130600401 3.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园林绿化工程 4.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绿化面积约7000平方米 5.结构类型:/ 6.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7.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有100%,已落实 8.工程地点:新海新区内霞辉路南、郁林北路西 9.工期要求:2013年 7月 26 日至2013 年 9 月 9 日,45日历天 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标准。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质。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一)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为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和项目经理资质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5、投标单位的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授权代理人资格审查、开标时【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打印的最近一年连续缴费的原始缴费清单,而非投标人自行打印社保盖章】。 6、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以上查询内容放在资格预审文件的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后,原件放正本,复印件放在副本中。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2)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投标。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及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原件)。 (3)本工程执行苏清欠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建工[2006]164号,连建管(2011)101号文精神; (4)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5)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缴责任。 (6)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7)投标人必须于开标五天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注:本工程采用5.0网上系统报名,投标人自行完成各项查询(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和无犯罪行贿证明)工作,开标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否则后果自负。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特别说明: (一)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二)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三) 本项目要求投标的项目经理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并在开标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在评标环节进行陈述及答辩。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报名。 网上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6月26日0时0分至2013 年6月30日24时00分。 获取方式为报名成功后下载。网上报名成功后2天内,投标申请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企业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复印件(由社保部门打印的最近一年连续缴费的原始缴费清单,而非投标人自行打印社保盖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一套,须盖上单位公章。 六、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 文件,投标人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专用电子光盘,投标人开标时勿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七、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6月26日 到2013年6月30日为止。 招标人: 代理机构: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新浦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838116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卫虹、王陈芳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5633999、85838869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招标办310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徐琢煜 025-9601013505156040 江苏翔晟 徐小波杭云飞 13585204543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18961379523 广联达软件 江苏省内宋卫国连云港郑磊 1381814534513812332568 |
报名期限: | 2013/6/26至 2013/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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