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BNJ100559-02SG |
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黄家圩路拓宽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0】6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5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5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黄家圩路拓宽改造工程景观绿化施工 |
2、工程地点:南起龙蟠路,北至和燕路 |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76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3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黄家圩路拓宽改造工程(K1+400-K1+900)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的施工及保修(养护)。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2717 m2。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1.njcein.com.cn),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五、资格审查办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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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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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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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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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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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本次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第89号令、七部委第12号令、参照苏建招【2001】385号、苏建法【2004】229号文、苏建招【2009】140号文、苏建招[2010]333号文、宁政发【2009】49号文、宁建规字【2009】1号文有关条款及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的。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企业信用逐项打分,进行综合评审。本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形式,具体分值详见本细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取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 二、分值分配(满分100分) (一)投 标 报 价75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通用部分(满分6分) 2、施工组织设计专用部分(满分12分) 3、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部分(满分2分) (三)企业信用评价 5分 三、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 (满分75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建招[2010]333号文”附件三的方法一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以高于最低控制价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得满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3分,依此类推,不足部分按插入法计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施工组织设计 (满分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通用部分(满分6分) 1)建立健全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2分) 具体打分细则为:优,得2.0分;良,得1.6分;中,得1.2分;差,得0.8分;无,得0分。 2)编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2分)。 具体打分细则为:优,得2.0分;良,得1.6分;中,得1.2分;差,得0.8分;无,得0分。 3)制定施工进度、质量、治污减排、环境保护、安全和文明施工及保障措施(2分) 具体打分细则为:优,得2.0分;良,得1.6分;中,得1.2分;差,得0.8分;无,得0分。 2、施工组织设计专用部分(满分12分) 1)针对如何做好苗木采购和种植施工的质量控制进行分析,并制定合理的应对措施及预案(4分) 具体打分细则为:优,得4.0分;良,得3.2分;中,得2.4分;差,得1.6分;无,得0分。 2)针对如何做好绿化工程与沿线参建单位交叉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按期完工采取必要的措施及预案(4分) 具体打分细则为:优,得4.0分;良,得3.2分;中,得2.4分;差,得1.6分;无,得0分。 3)本项目的安全风险分析与管理措施。(4分) 具体打分细则为:优,得4.0分;良,得3.2分;中,得2.4分;差,得1.6分;无,得0分。 3、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部分(满分2分) 1)项目负责人系统陈述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1分) 具体打分细则为:评委根据其陈述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为优、良、中、差,分别对应的得分为1、0.8、0.6、0.4分。 2)项目负责人针对评委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配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工艺、等问题进行回答。题目为两个,每个题目分值0.5分。 具体打分细则为:评委根据其回答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为优、良、中、差,分别对应的得分为0.5、0.4、0.3、0.2分。 (三)企业信用评价 (满分5分) 根据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对在宁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使用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3]202号),各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分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查询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获取。 注: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等候,应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和职称证书备查。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陈述及答辩。 | |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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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综合评估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
八、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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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申请人企业及主要企业负责人(指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资格预审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到达规定的地点接受审核,否则将直接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 (2)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 (3)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预审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投标申请人为连续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否则资格申请将被拒绝。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所学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 5、根据工程缺陷责任期养护的需要,投标人须在本工程项目所在地附近(南京)有绿化养护能力和设施基地,并提供相应的权属及养护能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如下:养护能力提供养护合同;设施基地提供养护设备发票和土地产权或土地租赁协议) 6、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委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到达开标现场,招标人当场核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和中级职称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未委派投标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到达开标现场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7、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2011】696号文规定执行)。 8、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9、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0、园林绿化企业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标、网上评标方式。 12、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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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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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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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6月28日10时13分到 2013年7月5日10时13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应天大街584号 |
代理机构地址: |
招标人邮编:210006 |
代理机构邮编: |
招标人传真:025-52429449 |
代理机构传真: |
招标人联系人:赵仲仲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52472737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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