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8074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天津市104国道(南常路~青县界)两侧林带绿化工程(项目名称)5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104国道(南常路~青县界)两侧林带绿化工程已由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104国道改建工程(南常路~青县界)立项请示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09]611号)和《关于104国道改建工程(南常路~青县界)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09]6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静海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招标人为静海县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工程为完善静海县公路绿化环境,104国道(南常路~青县界)两侧绿化宽度各为20米,工程全长25.4公里(K172+800-K196+600)。 绿化模式:1-3排种植火炬株行距2mx2m,4排种植国槐、速生柳、法桐、香花槐每500米倒段,株行距2mX2m, 5-7排种植杨树株行距2mX2m。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的为104国道(南常路~青县界)两侧绿化工程的施工。本次招标共分为5个标段,各标段独立进行招标。 其中: 第1标段:为104国道K172+800-K180+800段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32万m2。 第2标段:为104国道K180+800-K185+300段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18万m2。 第3标段:为104国道K185+300-K189+800段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18万m2。 第4标段:为104国道K189+800-K194+100段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17.2万m2。 第5标段:为104国道K194+100-K196+600段及104国道与青县交界口景点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10.55万m2。 2.3计划施工工期:2011年7月30日~2011年10月30日,共计:93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需具有单项3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4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具有单项15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具有单项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当有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时,将被授予中标价最大的2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每标段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路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天津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静海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 电 话: 022-23210356 传 真: 022-27122218 联 系 人: 张齐 |
报名期限: | 2011/6/20至 2011/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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