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广东佛山文华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182381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佛山文华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华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 禅发规统投[2013]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文华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2.2. 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2.3.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211万元(以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4. 计划工期:15日历天(2013年7月至8月,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2.6. 招标范围:对文华路中间绿化带及部分周边绿地进行绿化景观改造提升。(详细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已按规定完成年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

3.2.《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园林绿化企业)》【注:根据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纳入诚信管理范围,诚信手册编号为13×S××××】;

 3.3.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5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曾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5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及竣工验收报告书;三者缺一不可】。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1)须符合以下要求(以下三项要求之一):①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②具有经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③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2)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3.4.2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5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曾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5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及竣工验收报告书;三者缺一不可】。

3.4.3技术负责人(至少1名):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4施工员(至少2名):具有园林绿化专业施工员证 或 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3.6. 广东省外的企业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并获得通过。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备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

4.其它

4.1中标人必须按国家、广东省和佛山市相应行业现行工程相关施工和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其工程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4.2本工程绿化部分养护期为6个月,养护内容主要负责清杂物、绿地保洁、浇水、保持土壤湿润、追肥、修剪整形、防风、防治病虫害、除杂草、排渍除洪等,使苗木、设施始终处于健康、安全状态,最终保证苗木100%的成活率,保养期内苗木死亡的由承包人全部承担更换苗木的责任【含苗木等材料费(含运输费等)和种植费等所有补种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在6个月的绿化养护期以后是18个月的绿地管养期。18个月的绿地管养期按佛山市城市管理考评标准进行管养,如施工单位绿地管养质量未能达到佛山市城市管理考评标准,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管养。管养单价由招标人套用相关的现行定额计算。

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场参加开

标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7 月 2 日_9_时_00_分至2013年 7 月 8 日_17_时_00_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凭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园林绿化企业)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办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报名。

注:投标报名申请人不足3家时,报请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于2013 年 7 月 2 日  9 时  0 分至2013年 7 月 8 日  17 时  30 分(五个工作日),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购买招标文件(电话0757-8225880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的投标报名时间一致。不购买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1.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3人时,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

7.2.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报原审批部门审核后,重新组织招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gcjy.chancheng.gov.cn/)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佛山市禅城区园林管理处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签名):

联系人:梁工                          联系人:萧工

电话:0757-82817171                   电话:0757-82258808

报名期限: 2013/7/220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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