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82408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吉林 |
工程名称: |
吉林长春雕塑公园、净月潭森林公园绿化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3-180.18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雕塑公园、净月潭森林公园绿化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一标段:雕塑公园绿化工程; 二标段:净月潭森林公园停车场及彩宇大街北段分隔带树木移植。 2.2 建设规模:一标段:约100000平方米;二标段:约12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一标段:草坪铺种、荷花种植等;二标段:乔、灌木移植、草坪播种等。 2.4 计划工期: 一标段:2013年7月30日至2014年3月31日,共计244日历天; 二标段:2013年7月30日至2015年5月30日,共计669日历天。 2.5 建设地点:一标段:雕塑公园;二标段:净月潭森林公园正门停车场。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单位拟派技术员应有本专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只可对本工程各标段其中之一投标,并对每个标段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对两个(含两个)以上标段投标或对一个标段提交了二份(含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全部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日至2013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招标代理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外省企业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标段不少于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于树军 电 话:0431-84532437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张媛 电 话: 0431-87991406、87990285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13年7月2日 |
报名期限: | 2013/7/2至 201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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