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ANJ110925-09SG |
南京风光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建设项目秦淮区后江沿危旧房改造地块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1】41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44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秦淮区后江沿危旧房改造地块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秦淮区宏光路北侧后江沿地块 |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
6、工期要求:45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3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标段内的绿化景观、配套设施等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9000 m2。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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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下载标书方法: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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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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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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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0年7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以来承担工程造价在28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除山田造林及公路绿化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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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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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4、资格后审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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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内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8)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9)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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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
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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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投标人资质证书中只有园林绿化一项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3、开标时,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打印出来的清单,其他证明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投标人未派注册建造师到达开标现场或证件不全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并且拒收投标文件。 4、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原件、秦淮区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到达开标现场或证件不全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并且拒收投标文件。 5、本工程为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均采用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并且下载招标文件。之后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6、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7、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10%的中标价作为履约担保(银行保函形式),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向中标人提交10%的中标价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银行保函形式); 8、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交纳了民工工资保障金,并将缴纳证明原件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其他”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 |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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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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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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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7月4日13时55分到 2013年7月11日13时55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风光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门口4号12幢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0009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83110281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洁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1102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