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84959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丰县汉皇祖陵一期开发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人:丰县金刘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共浏览119次
工程名称:丰县汉皇祖陵一期开发工程 [正在报名] 工程地点:丰县金刘寨 项目批准机关: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2013/7/9 9:31:00 报名结束时间:2013/7/15 17:00:00 报名时间备注:每日12:00-15: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丰县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西大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联系人:殷立坤 联系电话:15062022211 公告发布日期:2013/7/9 9:31:00 公告结束日期:2013/7/15 17:00:00 公告详细内容: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公告) 1、丰县金刘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丰县汉皇祖陵一期开发工程,已经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2、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丰县金刘寨
⑵估算价款:3800万元
⑶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
⑷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8月6日
⑸工期要求:10个月
⑹标段划分:1个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开标时提供原件):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手续;
⑸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园林专业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⑹项目经理安全岗位考核合格证书;
⑺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造价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
⑻丰县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所报项目经理的无行贿受贿证明。
⑼业绩要求:拟报项目经理自2008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仿古建筑单项工程合同价款1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施工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注:上述资料年检期间应由主管部门出具年检证明,注明有效期。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13年7月15日17时
⑵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携带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凭银行电汇回单到丰县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西大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办公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⑶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柒拾万元。
开户行:建行丰县支行
账户号:32001717136052514182
开户名: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⑶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该单位已放弃了本工程的投标。
⑸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获取招标文件:
⑴获取招标文件携带的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②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③第4条之第⑴~⑼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第⑷、⑻条除外]
⑵请申请人于2013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丰县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西大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电子光盘:300元/套,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图纸:请投标人自带U盘到丰县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西大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拷贝。
7、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一)技术标 20分
(二)商务标: 75分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偏离程度 -3分(扣分项)
(三)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 5分
9、其他:
⑴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⑶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⑷已参加第一次投标且未废标的投标申请人可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免交招标文件费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15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人:杜立志
联 系 电 话:18068456086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殷立坤
联 系 电 话:15062022211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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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7/9至 2013/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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