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854507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山东 |
| 工程名称: |
山东淄博市新城区齐盛公园人工湖建设及地形塑造工程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区齐盛公园人工湖建设及地形塑造工程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新城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新城区齐盛公园人工湖建设及地形塑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淄博市张店区中润大道、开发区中路、北京路、上海路之间。 2.3 建设规模:约708414.6㎡。 2.4 计划工期:2013年8月9日开工;2013年10月7日竣工,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地形塑造、湖底处理等所有工程。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壹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壹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淄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联系电话:0533-2300527。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及B证)、外地企业须提供外地企业进淄施工备案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7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时,到淄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室(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235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33-2301827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5日14时00分,地点为淄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23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230093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淄博新城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博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人:李云生 法定代表人: 王俊生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与华光路 地 址: 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8号 北京路与上海路之间 邮 编: 255000 邮 编: 255000 联系人: 焦建勇 联系人: 姜宁 电 话: 0533-2270618 电 话:0533-3180485 |
| 报名期限: | 2013/7/10至 2013/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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