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86426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省射阳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绿化改造工程(Ⅱ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江苏省射阳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绿化改造工程已由江苏省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射区管[2013]42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省射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总公司,资金来源为开发区财政拨款。根据射政发[2012]53号文件规定对该项工程Ⅰ标段、Ⅱ标段实行简易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 项目地点:江苏省射阳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
(二)工程内容:挖机整坡、农药除草、苗木栽植、苗木补植等
(三)合同估算价:
Ⅰ标段(嫦娥路-射阜淮线):约40万元
Ⅱ标段(福建路-凤鸣大沟):约52万元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拨款
(六)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7月,工期要求:15天
(七)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绿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四)拟定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五)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三、工程付款办法:4:2:2:2模式
(一)工程竣工初验合格,付中标价的40%工程款;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完成第一年缺陷责任期补栽,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并完成第二年缺陷责任期补栽,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四、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若中标人中标两个标段,须交纳两个标段的诚信金):Ⅰ标段:2.5万元;Ⅱ标段:3.5万元
(二)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诚信金专户”;
(四)“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射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帐 号:1109630109000158558 。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人应交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投标中心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六)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人。
七、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应在被确定为中标人次日与招标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同时组织进场施工,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工期内竣工。
八、中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规定的苗木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组织苗木的采购与栽植,任何不达规格的苗木将被清退出施工现场。
九、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拒签施工合同、不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组织进场施工、不按期竣工、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苗木规格施工,招标人将扣除中标人的全部保证金,并另行确定承包人。
十、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7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5:00-17:00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及其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其复印件;
3、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十一、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7月17日18:30。
十二、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7月15日—2013年7月17日。
招标人:江苏省射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解放西路
联系人:陈小平
联系电话:0515-69926813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 琪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
报名期限: | 2013/7/15至 2013/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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