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87961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永阳镇农村环境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植物部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标段编号: BLS130166-01SG 永阳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永阳镇农村环境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改投资发[2012]17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758.08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4758.08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永阳镇农村环境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植物部分 2、工程地点:溧水县永阳镇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36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绿化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10000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下载标书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一、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开标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含)以上证书等。二、1、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3年1月-2013年6月)投标人为所投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2、非溧水本地企业,需提供《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六、评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按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政府投资工程需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均采用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并且下载招标文件。之后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将于招标文件中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 5、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6、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7、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所投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中级职称(含)以上证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原件和外地企业需携带《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原件;上述人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开标会,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 8、非溧水本地企业,需提供《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9、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招标办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1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7月17日14时15分到 2013年7月24日14时15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永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11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52128578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德丽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212857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报名期限: | 2013/7/17至 2013/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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