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886876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湖南 |
| 工程名称: |
湖南常德市大湖路工程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湖路 “白改黑”工程 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改革物价局以常鼎发改价招【2013】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DJZ(2013)3-017 2.2 项目名称: 大湖路 “白改黑”工程
2.3 建设地点: 常德市鼎城区临沅路—金霞路
2.4 规 模: 大湖路长2357米,红线宽24米,其中车行道宽12米,两侧人行道各宽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总投资约100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 120天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 路面改造、增设绿化带、污水管埋设及其它工程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壹级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壹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它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有单项工程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Ⅱ”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壹拾捌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3年8月1日17:00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名称: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德桥南分理处
银行账号:43001521668052500538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3年 7 月 19 日~2013年 7月 26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鼎城建设工程信息网(www.dcjs.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鼎城建设工程信息网(www.dcjs.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9 日 15:00 分,地点为 鼎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桥南市场五楼开标大厅)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鼎城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站 。电话: 0736-7376806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德市鼎城区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鼎城区武陵镇鼎城社区阳明路(鼎城区政府二院内)
联 系 人: 潘先生
电 话: 0736-7371716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458号
联 系 人: 胡可丰
电 话: 0736-7726736
传 真: 0736-772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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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期限: | 2013/7/19至 2013/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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