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0003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西 |
工程名称: |
广西2010-2012年廉租住房小区配套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已获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规【201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已获得东兴市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HLZB1311004A。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东兴市2010-2012年廉租住房小区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东兴市中园B片08#地块。 工程规模:拟建配套设施包含小区道路7000平方米,绿化15000平方米,门卫室2座,围墙630米;敷设给水管道(DN50-160)共1225米,雨水管(DN400-700)共1050米,排污管(DN200-300)共1580米;安装室外消火栓8套,阀门井12个,雨水口116个,污水检查井156个,庭院灯53套,落地配电箱12个,敷设电缆2510米;总投资约980万元。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现在不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2010年至2012年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大于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7 月24日至2013年 7 月30日(节假日不上班),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在东兴市民族路121号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五楼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拟派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6)注册建造师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若为法人前来报名的,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A证复印件(8)专职安全员(C)证复印件(9)东兴市外来施工企业必须出具保证承诺书,承诺一旦中标在办理该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在东兴市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格式自拟)。 4.2 报名时提交原件核查(若是拟派项目经理前来报名的,不用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不用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以上在报名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以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证书若已过期或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以上所有资格证件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不含其它技术资料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东兴市民族路121号 联 系 人:杨孙琦 联系电话:0770-768121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兴市金冠东路31号二楼 联 系 人:王成艳 联系电话:0770-7687702 18777056300;传真:0770-7687702 |
报名期限: | 2013/7/24至 2013/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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