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901687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绍兴市越兴路南延工程(越城区段)第二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绍兴市越兴路南延工程(越城区段)第二合同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越兴路南延工程(越城区段)第二合同段(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市发改中心【2012】1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皋埠镇。 2.2 建设规模:该标段起点接越兴路越城区一标段分界处,桩号为K2+110,向南跨越重洋江桥、民主村、建成村鲍家、鱼婆娄、小湾里桥,终点桩号为K3+360,与东庄村9米村道相接,路线总长为1.25Km。道路总宽50米。城市主干路标准兼顾一级公路标准;招标估算价:约人民币 10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绍兴市越兴路南延工程(越城区段)第二合同段,具体桩号为K1+000~K1+100及K2+110~K3+360,主要内容为:整标段内的塘渣路基填筑(含平面交叉接坡),软土路基及桥坡台后地基处理,道路挡墙砌筑,雨水管埋设,重洋江桥等6座桥梁(除桥面沥青砼铺装的全部施工内容)、桥下河坎及护坡砌筑等内容。路面基层,路面面层,桥梁上沥青路面、人行道,平侧石,绿化带填土,安全设施、绿化、路灯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施工图。 2.4 工程类别:市政二类 2.5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 / 。 2.8 招标方式: 公开(公开或邀请)招标。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预审或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市政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持证上岗。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市政五大员( 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为投标人在职职工的,(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 2013 年 4月至 2013 年 6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 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2008. 6月至报名前)已交工或竣工完成的以下工程业绩:合同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或桥梁)工程或一级公路工程或高速公路工程。注:如提供的业绩为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则须为其担任该业绩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的工程。 绍兴市越兴路南延工程(越城区段)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第二、第三合同段重复投标,但一家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第二、第三合同段同时开标,当二、三合同段评标得分最高者为同一投标人时,此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合同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选择的合同段,评标得分次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2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 其他要求: 3.3.1企业在2012 年12 月底前已向绍兴市市政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备案(有效期内)。 3.3.2企业在 2013年1月底前与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3 企业具有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 3.3.4 近三 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3.5 近一 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出市场记录。 3.3.6财务要求:承诺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营运资金(可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企业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则银行级别需为: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3.3.7信誉要求: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3.3.8 拟派项目经理到位率不得低于 80 %,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80%;五大员到位率不得低于 80%,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80%。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7 月 25日至2013 年7 月31日(招标估算价200万元及以上不少于5日;招标估算价200万元以下不少于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IC卡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登陆)下载招标文件或在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窗口刷卡登记招标文件领取。在窗口自主刷卡报名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按公管办[2009] 32号文规定 。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5%作为第一次工程预付款,开工报告批准后1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5%作为第二次工程预付款;每月按工程监理单位和甲方核准的月工程量的80%(并按比例扣除工程预付款)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0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或应甲方要求交工验收)结束付至合同价的85%(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低于合同,则付至经甲方和监理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完成竣工资料备案(如因甲方原因,无法备案,则以档案移交档案馆和建设单位并验收合格为准)后付至90%(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低于合同,则付至经甲方和监理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结算初审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92%(初审造价低于合同价的付至初审造价的92%),结算经相关部门终审后付至终审价的95%,余款在保修期满后28天内按终审价一次性付清。 6.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 8 月 20日 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23 室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胜利西路750号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01-1706房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洪 帅 联 系 人: 任 林 电 话: 0575-85137396 电 话: 18906853539 招标人(盖章):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 年7月24 日 |
| 报名期限: | 2013/7/25至 2013/7/3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