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北宜昌市五龙路二期(五龙二路—江南三路)市政工程二标段(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1907234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北
工程名称:

湖北宜昌市五龙路二期(五龙二路—江南三路)市政工程二标段(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施工招标公告

一、宜昌市五龙路二期(五龙二路—江南三路)市政工程二标段(路面工程),已批准建设。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宜昌市五龙路二期(五龙二路—江南三路)市政工程二标段(路面工程),位于宜昌市点军区,道路全长3.8KM,规划红线宽度36米,车行道宽度22米,双向六车道;两侧各设置3.5米宽的人行道、1.5米宽绿化带及2米宽的非机动车道。车行道、非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砖铺装;道路等级为城市Ⅱ级主干道,设计车速为40km/h。
2、本次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路面,侧石、平石铺装、人行道铺设、树池、绿化带种植土换填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5、工期:11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8 月 2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2月 10日
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依照《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⑴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且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
⑵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2010年6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已完成的沥青砼道路工程施工管理(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但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可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等原件补充考核内容);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一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证书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证书或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证书原件)
8、投标人必须具备 B 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查询投标企业诚信评价得分并当众公布);
9、2010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城市主干道或次干道累计长度不小于5km;或一级公路、高速公路累计长度不小于10km)。(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以供核查。若提供了业绩的补充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必须是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否则无效。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6日9:30时至2013年8月4日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后,方可登陆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9.139.130.120/ychy)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3年7月26日9:30时至2013年8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通过CA认证锁登陆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招标文件下载栏目(http://219.139.130.120/ychy)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6日9:30时。具体要求:①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1室开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及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洽谈并签署。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 系 人:韩清
电 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
联 系 人:盛宁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13


报名期限: 2013/7/2620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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