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12872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海安县东洲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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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东洲公园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3)113号。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通榆北路以西,河滨东路,人民东路北侧; (2)工程规模:总面积380416平方米; (3)招标范围:景观土建、护岸、土方、景观给排水工程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02月11日到2014年02月11日;工期:133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园林古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8月16日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公告时间从2013年07月27日到2013年08月16日09:00:00止。 7.其他事项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合理性3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2.评分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7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需提供证书原件核验)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园林古建筑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财务状况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企业业绩 企业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报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企业信誉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其他要求 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c.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8.评标办法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合理性,总分100分。 2.2.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一)投标报价(7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 C=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的A值发生变化,以及其它任何情形都不改变C值的结果;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2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应低于80%。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投标文件总页数不得超过200页,否则扣0.5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1.6-2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1.6-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6-2分 安全文明施工; 1.6-2分 环境保护措施; 1.6-2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1.6-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6-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6-2分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6-2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1.6-2分 (三)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各市自主确定,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合价偏差金额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幅度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2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3.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地 址:海安县城东镇宁海南路195号5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王跃宏 联系人:章媛媛 电 话:0513-88869662 电 话:15301475221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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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7/27至 2013/8/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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