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3184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新塘镇四望岗公园建设工程(一期)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新塘镇四望岗公园建设工程(一期)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3】20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现对新塘镇四望岗公园建设工程(一期) 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新塘镇四望岗公园建设工程(一期) 二、招标单位: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简工 联系电话:020-82777444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恒展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殷工 联系电话: 020-82712663/13602771828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2752600 三、建设地点:增城市新塘镇四望岗山东南幅 四、项目概况:项目新建园区入口小广场、四望阁、牛仔文化长廊、登山小径、园建小品、服务性建筑和休闲绿地等,并实施给排水、供配电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2013-4186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①招标内容为:新建园区入口小广场、四望阁、牛仔文化长廊、登山小径、园建小品、服务性建筑和休闲绿地等,并实施给排水、供配电工程。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②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塘镇四望岗公园建设工程(一期)内新建园区入口小广场、四望阁、牛仔文化长廊、登山小径、园建小品、服务性建筑和休闲绿地等,并实施给排水、供配电工程;占地面积约110000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的仿古建筑面积1225平方米。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③招标控制价:18393898.21元。其中园林绿化约2086100.00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3年8月3日至2013年8月23日16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3年8月3日00 时00分,截止时间:2013年8月23日16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3年8月26日14 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②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资质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上的投标报价为准(注:专业承包招标选择此项)。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 壹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PDF扫描件);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投标人近3年(按本年1月1日往前计)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即,应同时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方能承接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业绩。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2)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8、关于联合体投标: (采用单一资质的,招标人应明确是否允许联合体,涉及多资质的,招标人应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为主办方,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资质为协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成员单位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9、投标申请人须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按要求提交由增城市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具体要求按照中共增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和增城市监察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工程项目投标人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增纪发[2012]11号)实行,详情请登录增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read.asp?NewsID=600)查阅,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增城市增江街教育路10号,办公电话:32855763)。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777444 地 址:增城市新塘镇 |
报名期限: | 2013/8/3至 2013/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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