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4042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盐城市城南新区伍岗安置小区一期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
工程简介: |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盐城市城南新区伍岗安置小区安置房工程已经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使用CA锁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盐城市城南新区伍岗安置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跃路南、胜利路西 3.工程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 300万元 。 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 2013 年 9 月,且工期不影响整个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5、本工程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城南新区伍岗安置小区绿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图纸、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本工程工程量等调整的权利。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的学历,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至少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3年1月—2013年6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清单需要单独出具,每人一份,且注明缴费起止时间,有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5、投标人近两年(2011年1月1日以来)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小区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投标时须需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时提供的施工业绩须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业绩非投标申请人承接的,不予认可)【业绩资料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中标 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招标备案可为合同加盖备案章或中标通知书中有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备案用章】。 6.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 投标申请人有串标围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造假、欠薪、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并在国家级、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8.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七、诚信保证金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 拾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仍存于原招标交易机构账户,接受市招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不变更的,作废标处理。 2、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同时其投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CA系统: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3年 8 月 6 日 08:30 时至2013年 8 月 13日 18: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 8月6 日 08:30 时至2013年8月15日 18:00 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或没收其投标诚信保证金。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0515-88197118。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王兆和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 0515-86660096 联系电话:0515-85501229 联系地址: 地址: |
报名期限: | 2013/8/6至 2013/8/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