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5785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民广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标段编号: BHG130052-02SG 南京市六合区长芦街道办事处建设项目灰色化道路及市民广场绿化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20130705)。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1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1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市民广场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长芦街道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4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2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括地形调整、绿化景观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9619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下载标书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8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原件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三项缺一不可)。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开标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专业职称证书、业绩等原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细则: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控制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 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其他: 1、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2、潜在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供招标人审查,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原件; (3)社保中心出具2013年2月-2013年7月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原件; 3、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供招标人审查,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 4、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2011】696号文规定执行)。 5、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6、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做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 7、中标单位须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规定,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各地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标报价平均值低 5% 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否则,招标人将按(2009)140号文第十九条规定处理中标人。差额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8月13日10时48分到 2013年8月20日10时48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六合区长芦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中华路150号701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1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5334785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宁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66060749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jth@263.net |
报名期限: | 2013/8/13至 2013/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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