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7843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镇江市南山风景名胜区北部景区建设改造工程(景观绿化工程I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镇江市风景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南山风景名胜区北部景区建设改造工程(景观绿化工程I标段)已经被镇发改城建发(2012)596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南山风景区北部景区内。 (2) 工程规模:开放山水区及城市山林广场,景观绿化面积9.77万平方米; (3) 计划开、完工时间: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范围内景观绿化、园路、仿古建筑及附属工程的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委员会审查制度。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同时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同时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需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 (3)企业业绩:提供2010年1月1日以来竣工的中标价在2000万元以上且景观绿化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特指综合性公园、城市广场、河岸景观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 (须提供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原件以及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对应工程的完工证明材料原件)。 (4)其他条件: 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b、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c、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d、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原件为准); f、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h、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未在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i、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b、企业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f、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请申请人于2013年8月24日17:30前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报名,并至http://222.186.125.129/zjhynew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经办人参加报名需要CA证书,CA证书的问题致电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15189121651凌工(软件公司)。 8、根据苏建招(2012)191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文件发售费用标准的通知》和苏建招办(2012)2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网上招投标工程于2012年11月26日开始发布的公告启用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 9、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时,招标人将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含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10、投标申请人必须于资审前,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陆拾万元至以下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户 名: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3200175013605250118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港务局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经招标监管部门备案,可以以其他账户缴纳。 1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总分为95分,投标报价70.5分(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技术标20分,投标人奖项及项目经理业绩4.5分。 ①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70.5分): 先审查投标报价的有效性,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的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 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少于7家时,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 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6%、96.5%、97%; 本工程K2的取值为97%。 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分,每偏离1%扣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②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5个时,取去掉其中最高和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将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5%,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2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③ 技术标分值计算(20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理性评审,评审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技术标如未判定为不合格,则技术标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统计技术标得分时,在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分) (3)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5)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3分) A、秋冬季大树(大苗)栽植成活保证措施 2分 B、地形整理、土壤改良措施 2分 C、秋冬季水生植物栽植成活保证措施 1分 D、屋顶花园乔(灌)木种植措施 2分 E、花境种植措施 1分 F、广场铺装及园路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2分 G、其余图纸中施工项目的方案措施 3分 (6)答疑(2分) ④ 投标人奖项及项目经理业绩(4.5分) 一般规定 ⑴、投标人所有获奖荣誉、获奖工程均以颁发的奖状或证书的原件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若直接发包应提供相关说明。 ⑵、投标项目经理业绩均应以投标书中提供的并能明确是投标人及投标项目经理本人的业绩原件为依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⑶、同类奖项均以最高奖项计分,不得重复和累计。 ⑷、上年度以来是指2012年1月1日以来,上二年度以来是指2011年1月1日以来,上三年度以来是指2010年1月1日以来。 ⑸、所有获奖工程及工程业绩特指综合性公园、城市广场、河岸景观的景观绿化工程,获奖日期以证书的签发日期为准,业绩日期以完工证明为准。原件材料不能反映工程特征的不予认可。 分值计算: (1)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上一年度以来获市优工程(含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风景园林学(协)会颁发的奖项)得0.3分,上二年度以来获省优工程(含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风景园林学(协)会颁发的奖项)得1分,上三年度以来获国优工程(含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奖项)得1.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投标项目经理具有2010年1月1日以来竣工的中标价在2000万元以上且景观绿化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得3分(须提供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原件以及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对应工程的完工证明材料原件)。 12、付款方式:本工程完工付至50%,审计结束后第一年付30%,第二年付清。 13、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江路35号滨江1号304(新广电大厦裙楼旁) 联系人: 联系人:黄真 电 话: 电 话:85013599 邮 编: 邮 编: |
报名期限: | 2013/8/20至 2013/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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