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8369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皇岗中心文化广场整治-旧民宅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皇岗中心文化广场整治-旧民宅整治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42013000501 招标工程名称: 皇岗中心文化广场整治-旧民宅整治工程 工 程 地 址:皇岗村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吉龙村古民居建筑群位于深圳市皇岗村,南侧为皇岗中心文化广场,东、西、北侧均为自建居民住宅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邓志钊 办公电话:82117166, 移动电话:,15013822258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经 办 人:潘瑜嘉 办公电话:82918333, 移动电话:13823271691 计划总投资:983.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683.762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1438.00000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古建筑修缮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9月30日 至 2014年1月28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8月22日09:00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9月10日10:00时 质疑截止时间:2013年9月2日17:00时 答疑截止时间:2013年9月5日17:00时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300.00元。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信用商务评标法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方法:先评后抽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投标申请人从招标公告发布日起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由投标申请人向深圳市(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3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截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起计3个月内有效。 另: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7、重要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 [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专业承包I和II 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 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 内容。 |
报名期限: | 2013/8/22至 20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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