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989150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及杭州湾大道、滨海六路建设BT(建设-移交)工程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XQA130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原项目名称为“慈溪市建塘江两侧围涂”)及杭州湾大道、滨海六路建设BT(建设-移交)工程已经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和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慈溪杭州湾滨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BT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慈溪市西北部,杭州湾新区、余姚境内,东起陆中湾两侧围涂工程西直堤,西侧靠近余姚治江围涂二期曹朗东直堤,南邻现有一线海塘,北至钱塘江河口规划治导线。 2.2 建设规模: 2.2.1 建塘江两侧围涂工程:围涂总面积8.02万亩,主要包括14.2km长的横堤,0.96km长的直堤,三条总长11.3km的隔堤,8.32km长的护塘河,二座排涝闸(三八江、建塘江排涝闸5孔*7m)及其8.1km长的排涝河、二座纳潮闸(3孔*4m),一座6孔*5m备塘闸,二座余慈节制闸,六座交通桥;兴利库容5500万m3的慈西水库(14.7公里库堤、取水供水泵闸各一座、湖心岛及景观绿化工程);建塘江西侧围区1.62万亩造地及其配套引水河道、泵、闸、桥梁工程。 2.2.2 杭州湾大道(十塘-十一塘南路)长约2.5公里;滨海六路(陆中湾江-杭州湾大桥)长约5.5公里。 2.3 计划工期及投资: 水利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4.8亿元,总工期为6.5年,按照确定的单位工程计划完成,首个单位工程计划于2013年10月9日开工; 市政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3亿元,每个单项工程工期为15个月,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本工程合计估算总投资约38.1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30亿元。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合格。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图纸建设的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工程及杭州湾大道、滨海六路。具体要求、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及施工图纸为准。采取建设-移交的运作模式,内容和范围为按招标人所提供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区域内指定的围涂造地工程、水库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等的投融资、建设施工及项目移交。 3. 项目运作要求: 中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并在宁波杭州湾新区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应少于9亿元,项目公司的全部注册资本均由中标人出资,注册资本应为货币资金。中标人对注册资本的出资必须全部为其自有资金或筹集资金,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中标人针对本项目组建的项目公司筹措,且该资金不得用作本项目之外的用途。中标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其余部分由中标人在确保工程进度要求的前提下,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 中标人、项目公司应与招标人签订《三方合同》,招标人向项目公司提供以项目公司为受益人的回购款保证函。在综合验收合格后,项目公司应将本项目及其全部设施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按《三方合同》的规定在回购期内向项目公司支付回购款。回购期三年,从每个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项目公司系中标人为本项目工程所需而专门设立的全资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内负责对项目工程进行建设资金的融资(资金来源可以通过中标人成立的基金公司或其它方式)、项目管理,并将项目工程向招标人移交,在项目工程交付招标人后负责在回购期内向招标人收取回购资金。 项目公司实行封闭运行及管理本项目,只能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投融资、项目管理、工程移交等相关事宜,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事务,项目公司通过其它渠道取得的融资款只可运用于本项目不得挪做它用。 如采用基金模式进行本项目融资,则必须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发起宁波杭州湾新区区域的专属城市基础设施专项基金,该基金专项用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基金规模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且募集基金在满足本项目需求前必须封闭运行专门为本项目服务。基金公司以中标人为基础有限合伙企业(LP)发起人,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GP)进行管理。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天内基金公司组建及注册成功。 项目公司在招标人指定银行开立项目公司BT账户,所有建设资金由招标人和银行进行监管,实行封闭运作。项目公司的资金使用、对外支付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并定期上报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公司不得将本项目的工程资产及权利向任何一方作担保、抵押或设定其他任何债务或担保物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投资方;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各方必须是在国内注册并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一方(即施工方)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且注册资金不少于6亿元人民币,联合体的另一方(即投资方)应具有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即投资方)在投标时,需向招标人提供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信用额度、银行自由资金、存款、贷款意向书等);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即投资方)必须承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首期总投资不少于50亿元、建设开发面积不少于3000亩,总投资不少于150亿元的休闲产业项目,首期项目须在一年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五年(需提供投标单位投资承诺函及建设方案、筹资计划); (5)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管理人员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委派,项目负责人2名均要求无在建工程,分别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和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2名,分别具有市政类或桥梁或道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水利或水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水利、市政专业质量员各2名,水利、市政专业施工员各2名,水利、市政专业专职安全员各2名(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书)。 5. 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3日至2013年8月27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4:30); 5.2报名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北侧); 5.3招标文件的获取: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报名时需提供资料: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即施工方)凭《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交易员证》(或临时IC卡、证书),由交易员或授权委托人报名。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果联合体投标)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参与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名单1份。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以上资料,报名将被拒绝。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通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3 年9月9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13073)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 号:3831 5972 8218 7. 其他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不限定投标人数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3 绿化工程须实行专业分包,并经招标单位审查确认; 7.4 2010年1月1日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宁波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5 项目负责人报名后不得擅自更换; 7.6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及相关人员在截止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7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市政施工单位如为慈溪市和宁波杭州湾新区外企业应自行负责外地企业进宁波杭州湾新区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相关要求请自行向宁波杭州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3建设局窗口查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水利施工单位须在宁波水利网上进行备案。进宁波杭州湾新区登记备案手续自报名之日即可办理,或中标单位必须在项目开工前30日内完成,否则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7.8 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 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慈溪杭州湾滨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逸峰 联系电话:0574-63070756 8.2 招标代理: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建华、房科红 联系电话:0574-89076310 传真:0574-87360896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许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856 财务:张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854 |
| 报名期限: | 2013/8/23至 201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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