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01094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山东 |
工程名称: |
山东河口区2013年庆国庆摆花工程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
工程简介: |
河口区2013年庆国庆摆花工程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河口区2013年庆国庆摆花工程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6日16:30时 (正常上班时间) 谈判时间:2013年9月12日下午15:00时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221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东首 一、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2013]044号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本次工程为河口区2013年庆国庆摆花工程,具体要求为:1、黄河路、中央街悬挂双层灯杆花盆153组;2、黄河路设置艺术花器14个;3、党政、人大办公楼区块、黄河广场前以及海宁路与黄河路、海康路与黄河路、海盛路与黄河路、海宁路与渤海路、海盛路与渤海路、海宁路与河聚路等主要路口设置艺术花器28组,共摆放鲜花40万盆,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投资概算:人民币3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与单位自筹。 工程地点:河口区城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注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拟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地企业需要提供河口区城市管理局绿化资质备案,投标企业报名时可同时提供由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也可报名结束后两天内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集中查询,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投标资格。符合条件的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同时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谈判文件报名时间及发放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6日16:30时前(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国资中心窗口)。 本工程报名期间由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通过邮件方式发放谈判文件,若未收到该邮件,各投标企业请于2013年9月6日下午16:30时前通过电话咨询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否则视为按时收到该谈判文件。 投标保证金: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开户行:山东东营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账号:9050105100842050000568,账户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六、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46)3631059 15615469080 报名电话:(0546)3886086 报名联系人:李女士 传真电话:(0546)3631059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 |
报名期限: | 2013/9/2至 201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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