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01526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衡阳市南湖公园项目工程施工(三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阳市南湖公园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投【2013】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南湖公园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雁峰区跃进水库 2.3建设规模:包括跃林路(长920m,宽40m)、公园园区道路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揽胜阁、生态停车场、灯光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吊桥(跨度102m)、管理用房6542m 2、、配套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园总占地面积约770609平方米,工程计划总投资约12000万元; 其中第一标段为8500万元、 第二标段为3300万元、 第三标段为200万元。 2.4工期要求:30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市政工程按国务院279号令、房屋建筑工程按建设部80号令、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1年 2.7招标范围:园林古建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及配套服务设施 (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园林古建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管理用房 第二标段:跃林路、公园园区道路工程及灯光照明工程 第三标段:景观吊桥工程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第一标段: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须同时具备主项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三标段:须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建造师要求: 第一标段: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园林古建筑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第二标段: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工程; 第三标段: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工程; 3.4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其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5.评标办法本项目拟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第一标段为肆拾万元整、第二标段为贰拾万元整、第三标段为叁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9月25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帐 号:4401014210004190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 9月 3日~2013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湖南省外企业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建造师二人同时)持: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⑥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盖单位公章)原件⑧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其中:(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⑧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1楼)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C证)、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其中第一标段项目负责人1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技术负责人1人、园林绿化工程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C证)1人、质量员1人,第二标段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C证)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第三标段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C证)1人、质量员1人。)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原件),且无在建工程。凡资料不全、其证照不符、超过时间者,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每单位限报一个标段。 7.2 资格审查文件200元/套,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押金2000元(中标单位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行政区域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2013年9 月 29 日上午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建设工程网(http://www.hnhyjs.com)、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ngyang.gov.cn)上发布。 11.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2、联系方式 业 主: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 系 人:蒋育红联系方式:15873444976 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704室(衡阳项目部) 联 系 人:蒋洁 电 话:0734-3121200(衡阳项目部) 0731-85139979 传 真:0734-3121200 |
报名期限: | 2013/9/3至 2013/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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