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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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项目已经由张家港保税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港区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绿化工程(竞争性发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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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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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
金港镇晨港西路南侧,金港路西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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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绿地面积:2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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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估算价:35.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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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BSQ201309004 |
港区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绿化工程(竞争性发包) |
港区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绿化工程:绿地面积2650㎡ |
20 日历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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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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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 [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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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经理证·园林类工程师·初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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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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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详见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网上“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投标指引”。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确认后就不允许更改,若擅自更改,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所投标书被判定为无效标书。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附2013年5月—7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10)资格预审时当场提交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否则资格预审将不能通过。(12)根据苏建招[2013]2号文件,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入围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会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2013年9月3日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2013年9月5日 上午起至时间:8:30:00 上午止时间11:30:00 下午起至时间:13:30:00 下午止时间17:00:00 获取文件地点: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 7、 请申请人于2013年9月 3日至2013年9月 5 日,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http://218.4.101.12/netzbhy)报名,并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13年 9月11日上午9:30,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13年 9月 11日上午10:00。地点已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写明,不再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时须携带网上下载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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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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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 2013年09月03日至2013年09月0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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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式: 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http://218.4.101.12/netzbhy)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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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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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 2013年09月03日至2013年09月0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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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取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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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13年09月11日至2013年09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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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格预审文件地点: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六、 |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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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会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
七、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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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中标原则:经评委评审的投标合理最低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不低于成本价的单位为第一中标侯选人。 |
八、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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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并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文件见附件)。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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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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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网上发布。 |
十、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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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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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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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17楼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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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区金税大厦75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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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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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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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毛越星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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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梅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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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56990655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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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58116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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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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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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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58116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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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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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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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c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