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01712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海安县海陵公园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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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海安县海陵公园修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三次)(资格后审)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海陵公园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园林绿化管理处,招标人为海安县园林绿化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区;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4)施工工期:2013年9月15日到2013年10月30日;4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3年9月3日到2013年9月10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开标时现场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10日0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发包价格、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整。; 8.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园林绿化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海陵路2号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周士清 联系人:吴守华 电 话:13862705799 电 话:0513-81819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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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9/4至 2013/9/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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